绍兴宏泰会计师事务所: 本公司已委托贵所对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验证,现正办理工商登记手续,尚未建帐,为此,特作如下声明: 本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后,将按照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,根据合法、有效凭证记帐,进行核算。如未按照规定设置、保管帐簿或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,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本公司自行承担。
公司负责人签章: 年 月 日